本台讯:周口日报记者问: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周口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市政府将采取哪些有效措施?
副市长王宏武答: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环境污染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生态文明建设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正是在这样的形势下,中央部署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特别强调要求依法治污。周口市认真践行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决策部署,积极推动污染防治法规制定出台。经过一系列严格和规范的法定程序后,《周口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于今年7月31日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生效,是我市关于污染防治的一部重要地方性法规,将对我市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规范提升生态建设等都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为扎实贯彻实施《条例》,我们将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广泛宣传普及。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原则,多角度、多形式、多载体开展宣传,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站、新兴媒体、公益广告、纸质彩页等方式,在公共场所、社区楼院、乡村街道等地进行全方位、高密度的宣传,注重运用以案说法等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深入推进普法宣传教育向面上拓展、向基层深化。
二是大力学习培训。以依法行政、依法治污为导向,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干部轮训、专家讲座,面向各级党员干部、一线执法人员、环保从业人员,解读讲授《条例》的精神实质、重要意义、主要内容以及适用要点,鼓励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组织相关干部和人员积极讲法普法,开展《条例》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等活动,增强法律法规应用能力,提升环保工作法治水平。
三是全面贯彻实施。围绕《条例》规定内容,制定贯彻实施工作计划和事项落实工作方案,对具体任务进行分解,对相关责任进行明确,有序推进配套制度建立、监管责任落实、防治措施执行等工作任务,全面推动《条例》的贯彻实施,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更加高效,切实增强生态环境事业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四是严格责任落实。突出“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这条主线,建立健全普法责任清单,推动各部门各单位积极履行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的主体责任。要把《条例》宣传贯彻融入司法和执法活动全过程,通过《条例》的贯彻实施,加强执法行为的法制监督,增强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提升执法主体的能力水平,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
五是健全配套制度。建立大气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行政监督、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健全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环境保护新机制,综合运用经济、科技、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以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为目标,扎实推进《条例》全面贯彻实施。
采写:周口广电全媒体记者 刘勇
编辑:陈盼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