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台讯 10月31日,周口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发布致家长的一封信,围绕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作出专项提醒,旨在切实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保障参训孩子人身安全及家长财产安全,落实市“双减”办相关工作要求。
提醒明确要求家长审慎选择培训机构,坚持“一查办学资质、二看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和收费标准、三选择主管部门审核机构”的原则,选择前可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核实。在缴费与合同签订方面,家长需主动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单次缴费不超过3个月或60课时,且金额不超过5000元,缴费后务必索要正规票据,防范“卷款跑路”“退费难”等风险。
安全保障方面,家长应重点关注培训机构的场地条件、房屋结构、消防通道、安保监控及消防手续等安全要素,优先选择安全保障齐全的机构;若发现问题需及时提醒机构或向主管部门提供线索,避免选择非法培训机构导致维权困难。
针对隐形变异培训行为,提醒依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明确三类违法情形:通过即时通讯、网络会议等线上方式有偿培训;在居民楼、酒店等场所组织“一对一”“一对多”有偿培训;以咨询、素质拓展、游学等名义变相开展有偿培训。
周口市文广旅局呼吁广大家长理性看待校外培训,不盲目给孩子增加过重学习负担,尊重孩子成长规律,共同把握育人节奏,助力孩子全面健康成长成才。
周口广电融媒体记者 刘俊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