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查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肉制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淮阳区公安机关公开征集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5年1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二、征集内容
(一)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线索
1.违规肉类来源及制品销售。生产经营病死、死因不明,或是未经严格检验检疫,以及检疫判定不合格的畜、禽、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加工制品。
2.加工环节违规操作。在肉制品加工过程中,存在掺杂掺假、以次充好的恶劣行为。使用价格低廉的鸡、鸭等其他肉类,违规冒充(或掺入)价格较高的牛羊驴肉及其制品来生产加工食品。同时,违反食品安全标准,超限量、超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
3.非法添加行为。违法使用“瘦肉精”等国家明确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化合物,在畜禽养殖环节违规添加,以提升畜禽生长速度和瘦肉率,以及注水、注药或者非法添加其他物质到肉类中等行为。
4.进货查验漏洞。对畜禽肉类进货查验把关严重不到位,使用未切除“三腺”(甲状腺、肾上腺、病变淋巴结)、带有病死淋巴结及病变组织的“槽头肉”,以及来源不明的毛皮动物肉进行加工销售。
5.火锅店、烧烤店等餐饮服务单位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走私冻肉,采购、制售假劣牛(羊、驴)肉制品等违法犯罪线索。
6.其他违法犯罪线索。涉及制售假劣肉制品的其他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如使用劣质、过期原料制作肉制品,或在不具备生产条件的场所违规加工肉制品等。
(二)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线索
1.假冒食品(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等信息);
2.侵权“山寨”食品(食品包装标识、文字图案等模仿其他品牌食品、误导消费者);
3.假货食品(假羊肉、假牛肉等涉及食品欺诈的行为);
4.“三无”食品(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
5.劣质食品(以次充好、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等);
6.“两超一非”食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
7.超过保质期食品;
8.原料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来历不明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原料、重金属等污染物超标的植物源性食品原料、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等)。
三、相关说明
(一)食品安全事关人民切身利益,欢迎广大职工群众如实、积极检举揭发食品领域犯罪线索。对于提供有价值线索、经查证属实的举报人,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泄露举报人信息和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依规从严惩处。
(二)客观公正反映情况。举报人要对所反映情况的真实性负责,不捏造、不夸大、不歪曲事实,尽可能提供线索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等简要情况。如有诬告陷害他人、伪造证据等行为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问题线索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淮阳区公安局
举报电话:110
李警官:13838663209
淮阳区公安局
2025年1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