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出狱,没有工作,也不想找工作,加上我消费比较大,洗脚、打牌、吃饭,手里没钱我就想继续偷钱花……”面对民警的讯问,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回答道。
据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供诉,其先后于2023年12月19日和30日凌晨以及2024年1月2日凌晨,在扶沟县城内多个小区内随机实施“拉车门”盗窃,三次作案所得现金近7000余元,以及高档香烟、白酒、皮包、挂件等物品若干。并将所得来的现金部分用于洗脚按摩、吃饭、赌博等开销;所盗烟酒部分用于自己消费,另一部分销赃给了典当行。
“我刚出狱,没有工作,也不想找工作,加上我消费比较大,洗脚、打牌、吃饭,手里没钱我就想继续偷钱花……”面对民警的讯问,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回答道。
据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供诉,其先后于2023年12月19日和30日凌晨以及2024年1月2日凌晨,在扶沟县城内多个小区内随机实施“拉车门”盗窃,三次作案所得现金近7000余元,以及高档香烟、白酒、皮包、挂件等物品若干。并将所得来的现金部分用于洗脚按摩、吃饭、赌博等开销;所盗烟酒部分用于自己消费,另一部分销赃给了典当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