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以“提高核心竞争力和增强核心功能”为核心目标。当前,发电企业普遍面临煤电功能定位调整、新能源加速替代、电力现货市场全面铺开、燃料价格高位波动等多重挑战,改革任务呈现“技术密集、资金密集、风险密集”的显著特征。若纪委仍沿用常规巡视巡察、节日检查、文件报备等传统监督模式,极易导致监督工作与改革进程脱节,改革推进如火如荼,监督却流于形式,或表面热络,实则未能触及要害。如何有效防范改革中的“制度空转”“责任真空”与“廉洁风险”,迫切需要纪委在监督理念、机制及工具层面进行系统性重塑。
一、改革监督的特殊性
深化改革既涉及企业内部的规范要求,又直面市场化运作的复杂环境。纪委在监督过程中不仅要防范传统意义上的违纪行为,还需关注改革中新出现的风险点。一是改革场景的高动态性与监督的静态惯性之间存在矛盾。改革方案迭代频繁、边界持续调整,而监督计划一经确定往往周期固定,易导致监督滞后;二是改革举措的专业性与监督手段的通用性之间存在矛盾。改革涉及电力交易、燃料采购、碳资产管理、设备更新、数字化改造等专业领域,监督者若缺乏专业知识,监督易流于形式;三是改革目标的效率导向与监督的合规导向之间存在张力。改革鼓励“大胆探索、先行先试”,而监督强调“依规依纪依法”,二者若处理不当,可能抑制基层创新活力。
破解上述矛盾的关键在于精准把握“监督的再监督”内涵:改革的主体责任在党委,纪委的核心职责是聚焦“关键人员、关键权力、关键事项”,通过对主体责任部门履职情况的再检查、再督促与再纠偏,倒逼其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
二、改革监督的总体思路
要突出政治监督属性。将改革方向、立场与原则作为首要监督内容,审视其是否符合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是否有利于巩固公有制主体地位,是否有利于提升国家能源安全保障能力。要聚焦权力运行监督。将“三重一大”决策、招投标、物资采购、电量交易、碳排放权交易、资产处置等权力集中环节作为监督重点,严防借改革之名行利益输送之实。要强化风险穿透识别。关注“虚假改革”“数字改革”“纸面改革”“盆景改革”等异化倾向,对改革进度、质量与实效实施穿透式核查,既查处履职不力问题,也深挖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注重治理成效转化。监督的最终落脚点在于推动堵塞漏洞、完善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将“问题清单”切实转化为“治理清单”。
三、改革监督的实践路径
(一)“选题式”立项,变“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
紧扣改革方案设定监督主题。改革推进至何处,监督即跟进至何处。针对经理层提交的年度改革任务台账,纪委逐项评估廉洁风险等级,优先将“权力集中、资金密集、社会关注度高”的事项纳入专项监督范畴。依据异常信号选定监督切口。依托信访举报、内部审计、财务审核、舆情监测等渠道,对“外委费用骤增”“单一来源采购占比畸高”“异常调价”“中标率集中”等异常数据建立黄色预警机制,一旦触发即启动“小切口”专项监督。围绕群众关切确立监督重点。
(二)“穿透式”检查,变“资料对账”为“现场还原”
穿透业务流程。沿改革链条逆向核查决策、执行、验收、付款、评估等环节,审视是否存在“未批先干”“事后补单”“人为拆分”等程序倒置现象。穿透资金流向。紧盯付款节奏与合同节点是否匹配,收款方与中标方是否一致,发票内容与实际业务是否相符,严防“阴阳合同”“虚假验收”“虚开发票”。穿透责任链条。对改革滞后或出现重大偏差的情形,既追究业务部门“一线责任”,也核查职能管理部门“二线责任”,必要时上溯分管领导“三线责任”,杜绝责任下沉、板子打偏。穿透技术壁垒。针对数智化改造、设备技改等项目,组建纪委委员、业务骨干与外部专家构成的联合小组,深入施工和控制室,现场比对实物与清单、系统数据与实际运行、操作记录与真实状况,识别“纸面完工”“单机演示”等造假行为。
(三)“治理式”建议,变“简单问责”为“系统治理”
补齐制度短板。针对监督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同步梳理制度空白、模糊与冲突条款,形成“制度漏洞清单”,发函督促主体责任部门修订完善,必要时纪委派员列席制度评审会,确保廉洁风险防控条款前置嵌入。推动流程再造。对重复出现“同一环节不同人员、不同时间出现同一问题”的情况,推动业务部门实施流程再造,将“人工自由裁量”转变为“系统刚性约束”,将“线下签批”升级为“线上留痕”。
健全权力制衡。针对采购、招标、燃料验收、电量交易等关键岗位,督促建立“AB角配置、定期轮岗、离任审计”机制;对单一来源采购、紧急采购等例外情形,推动建立“例外事项集体审议”和“事后评估”制度,压缩个人操作空间。深化文化浸润。积极推动廉洁文化建设向纵深穿透,对因认识偏差、能力短板导致的履职不力问题,及时开展“一对一”谈话提醒及专题警示教育,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防止“一改了之”引发“破窗效应”。
(四)“闭环式”问责,变“一次性处理”为“持续性震慑”
实施双清单管理。建立“问题清单”与“整改清单”,实行整改销号制度,并将销号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权重不低于30%,使整改成效直接影响部门绩效。建立双挂钩机制。开展双回头看。对已问责事项,3个月后开展整改成效“回头看”,6个月后开展制度运行“回头看”,对虚假整改、纸面整改的,从严从重升级处理,确保实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
四、改革监督的能力保障
构建“廉洁风险网格图”。以业务流程为横轴、权力环节为纵轴、风险等级为标识,实现监督资源的精准投放。建立“大数据监督模型”。充分利用数智化改造成果,通过数据分析、智能预警等手段,贯通财务、采购、合同、燃料、营销、资金六类数据接口,围绕“高价采购低价中标”“异常资金往来”“燃料热值突变”等设置算法模型,自动推送异常线索。建立“监督人才池”。将合同、财务、信息、法律、审计等专业的骨干纳入“监督人才库”,在重大改革项目监督时随机抽取、混编组队,以解决“外行监督内行”难题。
建立“改革观察点”。在改革任务集中的部门设立“廉情直报点”,由支部纪检委员、部门党风党纪监督员兼任观察员,对改革推进过程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即时直报,促使纪委快速介入、动态纠偏。
深化改革是发电企业突围求生、赢得未来的“关键一跃”,亦属廉洁风险易发多发的敏感区。企业纪委要把握“监督的再监督”核心职责定位,在工作理念、运行机制、监督工具等层面持续优化,在改革实践中提升纪检队伍履职能力,形成“改革推进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廉洁防线就延伸到哪里”的良性循环,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纪律保障。
(大唐东营发电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龙慧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