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枝戳上了我的屋顶,排水沟还堵了,这日子怎么过?”霍某指着自家厢房屋顶,情绪激动。一墙之隔,刘某站在自家林地里同样委屈:“我在自家地上种树,长高了反倒有错了?”这场因几棵长高的树引发的邻里纠纷在敖汉法院四家子法庭承办法官的悉心调解下圆满解决,昔日横亘在两家之间的高大树木被砍伐移除,困扰多年的树枝过界、排水沟受阻等问题得以根治,两位老邻居也终于握手言和。这场看似简单的“砍树”调解背后,是敖汉法院深耕系统化诉后社会关系修复工作的一个缩影,也是“枫桥经验”在田间地头的又一生动司法实践。
枝繁叶茂惹纷争,邻里和睦起波澜
霍某与刘某是30多年的邻居,霍某家院落北侧是刘某的林地。随着时间的推移,刘某林地上的树木不断生长,枝干愈发粗壮繁茂,部分树木的主干及分枝延伸到了霍某家厢房屋顶之上,对房屋屋顶构成了严重威胁,树木散落的树枝影响了霍某家墙外的排水沟排水。霍某要求刘某砍掉危树,刘某却称树木在自己家的林地里面拒绝砍伐,双方因此事多次发生争执,村委会调解亦未达成协议,无奈之下霍某将刘某诉至敖汉法院。
情理法交融促调解,砍树清枝重归好
案件受理后,为彻底查清事实,承办法官并未急于开庭,而是第一时间组织双方当事人一同前往现场进行实地勘验,并通过村委会了解两家的情况,进行现场调解。承办法官了解到两家二十多年前就因为这块树地的归属产生过纠纷,积怨较深。刘某认可树木是自家的,但种在自己家的林地上,认为原告故意找茬,伤害了自己的面子,拒绝调解。
在明确法律关系和责任的基础上,承办法官深知,一纸判决虽能解决问题,但可能加深邻里隔阂,甚至埋下长期矛盾的种子,他决定将工作重点放在调解上,力求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次日,承办法官将双方传唤至法庭,从邻里乡情入手,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相互理解、相互体谅,分析了双方各自的难处。同时,还结合法律规定,向双方阐释相邻不动产权利人行使权利时应给予便利、不得妨碍对方正常生活等法律知识。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刘某同意回家后立即将伸入霍某家多余树枝砍掉,清理墙外排水道。
为确保协议落实到位,第三日,承办法官再次来到现场,对刘某的履行情况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困扰两家多年的问题终于得到圆满解决,两邻居也重归和睦。
小案精办显智慧,和谐善治润乡梓
这起看似微小的“树扰邻”案,生动展现了人民法院在化解矛盾、弥合裂痕、修复受损社会关系中所蕴藏的深厚力量与温度。承办法官通过精准释法,明确责任边界,引导双方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和解,既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修复了受损的邻里关系,也避免了后续执行难题,是“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生动体现。下一步,敖汉法院将继续以事实为基础、以法律为准绳、以情理为纽带,将调解工作作为化解基层矛盾的“金钥匙”,真正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教育一方”的良好效果,让法治的清泉源源不断地滋润着乡村的和谐沃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