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珍爱地球、保护环境,是每位公民义不容辞的职责,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检察院更是责无旁贷,严格依法公正履职,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
据了解,新罗区检察院聚焦流域治理,积极参与河道“四乱”整治,推动河湖上下游左右岸同步治理,持续改善相邻区域水生态环境,促进跨区域、跨流域的监督协作。
新罗区检察院部署开展古树名木保护专项公益诉讼监督,督促行政主管部门对遭受损伤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古树名木采取科学有效保护措施。
该院开展涉案危废处置“回头看”,实现危废处置逐案跟踪落实,确保生态修复取得实效,形成“破坏-判罚-修复-监督”完整闭环;开展“检护民生耕地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以公益诉讼赋能耕地保护,积极推进耕地保护行政执法与落实好耕地用途管护相结合,促进高标准农田高质量建设。
此外,新罗区检察院还积极办理涉生态公益林受损申诉案件,及时督促补种杉木近20余亩并推动部门强化日常监管,实现检察监督职能、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合法权益的“双赢”。
下一步,新罗区检察院将继续履行生态检察和公益诉讼职能,为守护绿水青山、助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贡献检察力量。(新罗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