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港新城 开放前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落实《周口市港口和航道条例》为建设国家区域中心港口城市保驾护航

2022-03-07 15:31:02 来源: 周口网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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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台讯 我市围绕“临港新城、开放前沿”的发展定位,着力实施“十大战略”三年行动计划,吹响了向着建设国家区域性中心港口城市迈进的冲锋号。《周口市港口和航道条例》的实施,将为周口港航事业

本台讯 我市围绕“临港新城、开放前沿”的发展定位,着力实施“十大战略”三年行动计划,吹响了向着建设国家区域性中心港口城市迈进的冲锋号。《周口市港口和航道条例》的实施,将为周口港航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法律保障。

《周口市港口和航道条例》共7章58条,是我省首部港航方面的地方性法规。第二章规划和建设,共13条。主要规定了总体规划、配套设施建设和周边规划、港口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岸线资源利用和保护等。

“我觉得将港口和航道放在一部法规中进行规定,结构科学,内容明确,逻辑严谨。放眼国内外许多经济中心城市,其崛起大多是以港口为依托,战略地位的提升也大多以港口为支撑。随着港口优势的逐步显现,港口吞吐量也将不断加大,航道也会更加忙碌。《条例》的实施,为我们周口建设国家区域港口城市打下了法治基础,也为我们以后涉及港口工作提供了地方性的法规遵循依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级调研员王国强说。

目前,周口中心港已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成为交通部重点规划的36个内河主要港口之一。2021年,货物吞吐量686万吨,比去年同期增长96%;集装箱吞吐量完成26946标箱,是去年同期的三倍。随着国家区域中心港口城市建设步伐加快,周口的功能、地位、作用将在国家“一带一路”建设中进一步凸显,“奋力建设中原崛起新高地”的美好愿景终能“长风破浪会有时”。

“作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把《条例》学习贯彻好,制定学习宣传落实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并将《条例》纳入局法治建设考核指标和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在全系统开展学习《条例》活动,让每一名干部职工能够学深学透,入脑入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级调研员王国强说。

周口广电融媒体记者 沈琳桂

编辑:陈盼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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