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台讯 近年来,周口市纪检监察机关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了惩治诬告陷害行为专项行动,从收集线索、强力惩治、关怀激励三个方面入手,严厉打击诬告陷害行为,审慎稳妥开展澄清正名,持续释放向诬告者亮剑、为干事者撑腰的强烈信号。
周口市纪委监委协助市委出台《关于查处诬告陷害行为的工作办法》,明确诬告陷害行为的认定界限、查处重点、追究方式等;制定惩治诬告陷害行为的若干措施,全面拓展线索来源,严查诬告陷害行为,定期调度通报情况。同时,建立健全日常联络、定期会商、问题线索双向移送、案件查办协作配合、宣传通报等5项工作机制,确保工作相向而行、同频共振。
针对诬告陷害行为隐蔽性、多样化、复杂化等特点,该市纪委监委把摸清底数作为专项治理的基础工作,建立与公安机关对异常检举控告行为的会商研判机制,对2021年以来的重复信访举报件和问题线索查否件开展全面起底排查。对涉及非党员非监察对象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等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公安、检察、法院等单位对发现涉及党员干部诬告陷害的问题线索、处罚决定、判决文书等及时移送监察机关处置。
为全力破解查处诬告陷害行为难题,该市纪委监委对初核后认定涉嫌诬告陷害的,在向实名举报人进行反馈时,详细了解举报信息来源和细节,破解主观故意“定性难”;对核查认定涉嫌诬告陷害的匿名来信举报,协调公安机关锁定匿名举报人,破解匿名诬告“调查难”;对网络举报涉及的党员干部问题,涉嫌诬告陷害的,联合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快速处置回应,破解网络诬告“监管难”。今年以来,全市共处置涉嫌诬告陷害问题线索184件,处理诬告陷害者100人。
及时为受到诬告陷害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是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严管厚爱、激励担当作为的重要举措。周口市纪检监察机关制定澄清保护党员干部工作办法,明确职责权限、办理时限、工作流程等内容。探索形成研判评估、严格审批、规范澄清“三步走”工作法,结合澄清对象的工作表现、群众口碑、单位政治生态等因素,对符合条件的灵活采取书面澄清、当面澄清等方式,帮助受到不实举报侵扰的党员干部卸下包袱、轻装前进。同时,利用网站、电视、公众号等媒体,及时通报曝光查处的诬告陷害典型案例。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为165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进行了澄清正名,公开通报典型案例34期52起。
周口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下一步,将持续深化惩治诬告陷害行为专项行动,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高度统一起来,常态化做好查处诬告陷害、澄清正名工作,加大信访举报政策宣传,进一步树立扶正祛邪、激浊扬清的鲜明导向,营造激励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周口广电融媒体记者 许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