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情调解护权益 “事心”双解赠锦旗

2025-01-02 20:29:34 来源: 周口网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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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台讯 2024年12月30日,一起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将一面印有智启司法新程,诚护公平正义的锦旗送至川汇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朱庭长手中,当事人当面表达了感激之情。原告周口市川汇区某某居民委员会诉被告赵

 本台讯  2024年12月30日,一起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将一面印有智启司法新程,诚护公平正义的锦旗送至川汇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朱庭长手中,当事人当面表达了感激之情。

原告周口市川汇区某某居民委员会诉被告赵某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川汇区人民法院判决,原告与被告赵某某解除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29000元,同时腾空门面房。判决生效后被告赵某某没有履行判决内容,原告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中被告赵某某情绪很激动,意见很大,其未履行法院判决的原因是:川汇区某某居委会尚欠赵某某承揽合同款项4万余元,亦经川汇区法院判决生效,其正准备申请强制执行。

在此案申请执行审查过程中,川汇区人民法院立案庭长朱新勇同志获知了此案情,及时与执行法官龚军联系,商讨解决方案,制定初步化解措施,后积极与原被告双方沟通。因财政支出两条线问题,双方无法予以抵消。经朱庭长与某某居委会多次沟通,川汇区某某居委会积极向上级反映,要求拨款清偿其债务,并在款项拨付的第一时间把居委会应付给赵某某的承揽款项向赵某某结清,同时,赵某某在接到该款项后又把拖欠川汇区某某居委会的租金一并交付执行法官,该执行案件及时执结完毕,同时赵某某撤回了其执行立案申请。

通过立案部门和执行部门的密切配合,一次性解决了原被告双方的两起纠纷,减少了当事人诉累,提高了执行效率,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周口广电融媒体记者  许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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