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台讯 孝老爱亲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赡养父母更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12月14日,扶沟县人民法院家事法庭在江村镇李田村巡回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使独居老人的赡养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用司法的温度守护了老年人的“夕阳红”。
原告李大娘养育了四个子女,先后照顾他们成家立业。在丈夫去世后,李大娘便独自一人在村外小树林自建简易房中居住。如今,年近八十的李大娘疾病缠身,丧失劳动能力,需要儿女赡养。但子女们对老母亲的赡养问题难以达成一致意见,使其生活陷入了困境。万般无奈之下,李大娘将四名子女告上了法庭。
赡养纠纷案件牵涉到亲情伦理的家事,为妥善处理案件中的复杂纠葛,承办该案的家事法庭庭长范娜娜到原告家中走访了解情况,看到李大娘行动不便,决定将法庭搬至该村巡回审理,在方便她本人诉讼的同时,也能就地开展普法警示教育,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当天,在村文化广场设立的临时审判庭现场,早早地挤满了旁听群众。庭审中,子女们争执不休,老人哽咽不止,法官耐心倾听各方的诉求与呼声,希望双方换位思考,理解各自难处,本着“家和万事兴”的理念,从法律责任,更从中华民族“百善孝为先”的传统美德和父母养育之恩的角度劝导子女承担起各自的赡养义务,共同寻找最优解决方案。
最终,经过多轮劝导与协商,在司法所调解员、村委干部、在场群众的见证下,老人的四名子女表示自愿轮流承担赡养母亲的义务,并就老人的医疗费用分担、去世后的丧葬事项等达成了一致意见。
庭审结束后,针对此类赡养纠纷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主审法官现场发放了宣传手册,向村民进行了普法宣讲,并耐心解答群众咨询的法律问题。
巡回审判当庭化解该起纠纷,不仅解决了老人的“赡养难”,还修复了破裂的亲情,普及了法律知识,具有深刻的教育意义。扶沟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大巡回审判力度,依法妥善审理家事纠纷案件,用法治力量为美好生活保驾护航。
周口广电融媒体记者 金刚 通讯员 樊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