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台讯 2月18日,记者从市妇联获悉,周口市2021年度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推荐工作已经启动。周口市三八红旗手(集体)是市妇联授予优秀女性的至高荣誉。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联工作和妇女事业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引导和激励更多的新时代女性立足本职岗位,展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巾帼风采,激励广大妇女在实现“两个确保”奋斗目标和现代化新周口建设大局的伟大实践中创造新业绩、树立新风尚、争做时代新女性,周口市妇联决定在2022年“三八”国际妇女节期间,表彰一批为周口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的三八红旗手和三八红旗集体。
据悉,周口市三八红旗手要求年满 18 周岁、周口籍或在周口工作为周口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外市籍女性公民,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品德高尚、甘于奉献;爱岗敬业、勇挑重担、奋发有为、锐意创新,在本职工作中创造出一流业绩、作出突出贡献;一般应获得过县级三八红旗手或其他县级荣誉称号和专业奖项 。
周口市三八红旗集体要求女性比例为60%以上的单位或组织,集体成员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为周口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在界别和行业工作中影响力广泛,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一般应获得过县级三八红旗集体或其他县级荣誉称号和专业奖项。
本次评选大力选树、推荐在疫情防控、抗汛救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女性,在乡村振兴主战场上奋发有为的女性,在基层一线创造新业绩的女性,在国家重大项目或科技创新中作出重大贡献的女性,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良好家风的女性,在公益事业、巾帼志愿服务、民族团结、双拥、应急、生态环境等工作作出重要贡献的女性。
评选活动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重点向生产一线的女职工、女农民和在县(市、区)及以下工作的各界女性和女性组织倾斜。评选活动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集体和个人,经查实后取消评选资格或撤销奖励。
周口市三八红旗手和周口市三八红旗集体不重复授予。
周口广电融媒体记者 杨璐 通讯员 姜晓光
编辑:陈盼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