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开展易燃易爆危化品专项检查整治行动

2020-08-21 08:49:21 来源: 周口网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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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周口网讯 为深刻汲取国内外危险化学品(简称危化品)重特大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周口市安委办出台《周口市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专项检查整治工作方案》,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易燃易爆危化品专项检

周口网讯 为深刻汲取国内外危险化学品(简称危化品)重特大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周口市安委办出台《周口市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专项检查整治工作方案》,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易燃易爆危化品专项检查整治行动,切实有效管控风险、全面消除安全隐患。

此次专项检查整治行动目标精准,重点聚焦两类危化品,第一类为硝基化合物、氯酸类化合物、叠氮类化合物、有机过氧化物等易燃易爆危化品,第二类为液氨、液氯、天然气、石油液化气、硫化氢等易燃有毒气体危化品。具体来说,就是重点做好全市3家危化品生产企业、4座油库、9家化工医药企业、18家农药生产企业和22家烟花爆竹批发公司、696个加油站、15LNG加气站和储气站等场所的安全监管工作。重点排查易燃易爆危化品的生产、储存、使用、运输、废弃处置等环节,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此次专项检查整治行动时间跨度较长,从8月17号一直持续到10月15号,共分为3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自查阶段,时间为8月17号至8月25号。各危化品企业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分管安全、生产、设备、技术的负责人和专业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对照工作要求,全面自查自纠,梳理问题清单,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第二阶段为复查阶段,时间为8月26号至10月15号。各县市区安委办将对辖区的危化品企业自查情况进行复查,督促相关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收集企业专项检查整治行动推进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对不按要求开展专项检查整治行动的企业,依法依规进行严厉查处。第三阶段为督查阶段,时间为9月1号至10月15号。届时,省、市安委办将成立危化品专项检查整治工作组,对各地专项检查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此次专项检查整治行动将通过“四不两直”的方式进行明察暗访,同时,综合运用督查通报、警示约谈、挂牌督办、行政问责、司刑衔接等措施,对专项检查整治行动落实不力,存在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执法查处宽松软等问题的单位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问责追究。针对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依法严惩,对严重失信、隐患久拖不改的企业及其责任人,纳入安全生产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同时,要求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发动群众积极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并利用新闻媒体曝光隐患突出、存在蔑视员工生命等现象的企业。

采写:周口广电全媒体记者  张博越

责编 锦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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