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空间,这个由代码、数据和信号编织的“无形疆域”,早已不再是科幻小说中的遥远概念,而是深深嵌入我们日常生活的“第二生存空间”。指尖轻触,世界近在咫尺;数据奔流,财富与风险并存。然而,这片看似虚无缥缈的空间,其本质依然是现实社会的延伸,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家园要美好,秩序不可缺;秩序要确立,法治是基石。
“法治赋能”,正是将网络空间这一“无形之网”转化为“有形之治”的关键密钥。它通过法律的强制力、规范力和引导力,将虚拟空间中的模糊边界清晰化、混乱秩序规范化、潜在风险可控化,让网络空间不再是“法外之地”,而是一个权责明晰、运行有序的“数字现实”。
法治赋能,让网络行为的“无形轨迹”化为“有形边界”。在网络世界中,一个ID、一个账号背后,是真实的个体和行为。然而,由于网络的匿名性和虚拟性,一些人曾误以为可以“畅所欲言”而无需负责,导致网络谣言、网络暴力、人肉搜索等乱象频发。这些“无形”的伤害,对当事人造成的痛苦却是“有形”的。
法治赋能的首要任务,就是确立行为的边界。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出台与完善,国家为网络空间立下了“明规矩”。这些法律条文,如同在虚拟空间中划下了一道道清晰的“红线”和“底线”,明确告诉每一个网民:网络言论自由是有边界的,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任何逾越红线的行为都将被追责、被惩处。
法治赋能,让网络生态的“无形气场”塑造成“有形秩序”。网络生态的好坏,直接影响着亿万网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一个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应当是正能量充沛、主旋律高昂的;而一个乌烟瘴气的网络空间,则会充斥着虚假、暴力和戾气。这种生态的“气场”,虽然无形,却潜移默化地影响着社会的价值观。
法治赋能,是营造清朗网络生态的根本保障。它通过“立良法”与“行善治”的结合,为网络生态建设提供了“有形”的制度支撑。一方面,通过立法明确网络信息内容的生态治理要求,鼓励传播正能量,禁止制作、复制、发布和传播违法信息。另一方面,通过持续开展“清朗”“净网”等专项行动,依法打击各类网络乱象,整治“饭圈”文化,处置违规账号,清理有害信息。
法治赋能,让网络治理的“无形之手”升华为“有形之力”。网络空间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政府、企业、网民等多元主体。过去,由于权责不清,治理往往面临“九龙治水”的困境。法治赋能,就是要通过制度设计,将分散的治理力量整合起来,形成合力。
通过完善法律法规,明确了政府的监管责任、企业的主体责任和网民的自律义务。它要求平台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内容审核,完善社区规则,像“网络警察”一样守好自己的“门”。它要求政府部门依法行政,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网治网的能力,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它也引导广大网民提升法治意识,做“中国好网民”,自觉抵制网络违法行为。
这种基于法治的协同共治模式,将政府管理、企业履责、网民自律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了一股强大的“有形之力”。这股力量,不仅能够有效应对网络犯罪、数据安全等传统挑战,更能前瞻性地应对人工智能、元宇宙等新技术新业态带来的治理难题,确保网络空间的发展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行。
“法立于上,教弘于下。”网络空间的法治化建设,是一个从“无形”到“有形”的动态过程,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从“从无到有”构建起网络法律体系,到“从有到优”不断提升法治实施效能,法治始终是网络空间最坚实的底座。随着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化,我们有理由相信,法治的光芒将照亮网络空间的每一个角落,让虚拟世界不仅充满活力,更充满秩序。让每一个网民都能在“有形”的法治保障下,尽情享受“无形”网络带来的便利与美好,共同绘就数字时代更加壮丽的画卷。(大河网特约评论员 李红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