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台讯 按照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企业解难题”活动要求,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探索和改进服务保障企业发展的新思路新方法,为全市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周口市人民检察院成立了由检察长任组长的服务保障企业发展领导小组,设立非公有制企业维权办公室、维权服务工作站、派驻产业集聚区检察室等机构。
开通涉企案件绿色办理通道,实行专业化、一体化办理机制,指定专人或成立办案组专门负责,重大案件由检察长亲自把关,对涉企案件实行专项统计,定期分析研判。
举办以“检察护航民企发展”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为企业解疑释惑,听取企业意见建议。
认真落实班子成员联系企业制度,深入企业走访调研,赠送法律宣传手册,现场了解情况、宣传政策、回应需求。
依托12309服务热线、派驻检察室、检企联络点等平台,受理企业申诉举报,接受企业咨询,积极帮助企业解决法律难题。
扎实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为企业开展法治教育宣传;结合办理的典型案例,以案说法,教育引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市检察院在加强协作配合,完善工作机制上,与市中级法院联合出台《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统一司法理念和执法标准,共同提供优质司法服务。
与市工商联会签《关于在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中加强配合协作的意见》,建立日常联系、民主监督、联合调查、专业咨询研讨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形成服务保障合力。
同时,市检察院还先后开展了民营企业涉嫌犯罪案件“挂案”专项清理等六个专项活动、严惩妨碍企业生产经营犯罪等五个专项活动,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作用,有效提升办案质效。
一是严厉打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犯罪,努力净化企业发展环境。对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案件优先办理、快捕快诉,切实增强企业安全感。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办理侵害企业合法权益黑恶势力犯罪,对以暴力、胁迫等方式向企业收取“保护费”、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加强跟踪督办。
二是依法审慎办理企业涉嫌犯罪案件,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认真践行“少捕慎诉慎押”司法新理念,对涉案企业及其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就提出用缓刑量刑建议”;对涉案企业慎用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最大程度防止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负面影响;对涉案企业有关人员,认真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慎用羁押性强制措施,尽力为企业搞好生产经营创造有利条件。
三是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通过办案为企业追赃挽损。扎实开展民营企业涉嫌犯罪案件“挂案”专项清理活动,同时,对发现的企业管理漏洞和法律风险,制发检察建议23份,帮助企业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扎实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全力优化营商环境,为群众办实事。
周口广电融媒体记者 许猛
编辑:陈盼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