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鹤壁市公安局淇滨区分局对淇滨区钜桥镇王下务村村民徐某某(男,30岁)因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作出依法行政拘留8日的决定,其他违法行为正在调查。
据了解,2021年7月21日至7月30日徐某某在郑州市与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共同居住,系密切接触者。2021年7月31日郑州市二七区成为中高风险地区后,徐某某隐瞒自己从郑州二七区返鹤情况,违反疫情防控措施规定,不主动报备、不自我居家隔离等,特别是在2021年8月1日返回鹤壁市后多次到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不配合镇村两级工作人员进行疫情核查管控,2021年8月5日被卫健部门强制隔离后,仍然不配合工作,不如实反映自己返鹤后的活动轨迹,造成王下务全村被封、疫情防控工作陷入被动等严重后果。
根据徐某某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其违法行为严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徐某某以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作出行政拘留8日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