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台讯 12月29日下午,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综合处处长李俊华在2023年度周口市诚信建设“红黑榜”新闻发布会上就2023年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被执行人信用惩戒方面做了哪些工作,现场答记者问。
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综合处处长李俊华:一、持续强化被执行人信用惩戒措施。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根据情节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在征信系统记录不履行义务信息。
二、与市信用办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依托周口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定期向市信用办推送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推动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体系。
三、持续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曝光力度,组织两级法院在河南电视台乡村频道“老赖曝光台”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利用抖音、微信视频号等新媒体途径对被执行人进行曝光惩戒,着力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信用环境。
四、完善落实信用修复机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工作指引》、《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的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周口两级法院对企业、自然人审慎纳失。对于受客观经济形势影响、短时间内丧失偿债能力的企业,可以给予一定的宽限期,宽限期内暂不发布其失信或者限制高消费信息。同时,将成功清理债务的被执行企业、自然人纳入主动履行名单库,及时屏蔽失信信息、撤销限高措施、解除信用惩戒,以正向激励促进主动履行。 在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前提下,对企业不动产和机器设备秉持能“活封”绝不“死封”的原则,优先采取方便执行且对当事人生产经营影响较小的执行措施,允许被执行人在法院监督下处置财产,为企业预留必要的流动资金和往来账户,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努力做到严明司法与善意文明执行的有机统一。
经过对被执行人信用惩戒的不断加强与完善,2023年以来,周口两级法院共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1254人/次,其中涉及自然人18924人/次、法人及其他组织2330例;共对23662人/次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其中涉及自然人21152人/次、法人及其他组织2510例;向市信用办推送7824条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其中涉及自然人6966人/次、法人及其他组织858例;在河南电视台乡村频道“老赖曝光台”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46人,通过抖音、微信视频号等其他途径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875人;通过信用修复机制共计修复被执行人信用信息8352条。
周口广电融媒体记者 刘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