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台讯 国防教育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必不可少的基本教育,是高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近日,鹿邑县人民检察院联合鹿邑县人武部、教育局对县区内院校开展国防教育的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活动。
根据《国防教育法》的规定学校应当将国防教育列入学校的工作和教学计划,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国防教育的质量和效果。
检察官通过实地检查发现,国防教育在这几所高中内都有序开展,学校制定了国防教育方案及计划,组织国防教育的形式也多种多样,其中鹿邑县高级中学在2018年被评为“国防教育示范校”,但近两年由于疫情的原因对国防教育这块主要形式以课程为主。
通过开展国防教育、普及国防知识,增强了学生的国防意识,增强了爱党、爱国、爱军的情感,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效果。在以后的工作中,鹿邑县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履职,与社会各界一道培育立志爱国、振兴中华的下一代。
周口广电融媒体记者 许猛
编辑:马腾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