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台讯 近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国家药监局于2022年2月21日发布《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10月1日起施行。
据悉,《办法》细化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和《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的规定。按照风险管理原则,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制度。
同时,按照人体损害严重程度、不良反应发生范围和频率等影响因素,将化妆品不良反应分为一般、严重、较大社会影响三级。
周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上大屏、上电子屏、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进单位、进社区、进商场、进商户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宣传活动。通过宣传,使经营使用单位进一步明确化妆品不良反应风险信号调查处理要求,提高监测结果的利用率和靶向性,提升化妆品安全风险预警和防控能力,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用妆安全。
周口广电融媒体记者 杨璐 通讯员 窦欣
编辑:陈盼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