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发布4号通告:有序开放部分经营场所

2022-01-17 19:13:35 来源: 周口网 阅读量:
评论数: 贴     加入收藏夹
摘要:鹿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4号通告关于有序开放部分经营场所的通告〔2022〕4号根据当前鹿邑县疫情防控实际情况,经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有序开放部分经营场所。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暂不开放

鹿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4号通告

关于有序开放部分经营场所的通告

〔2022〕4号

根据当前鹿邑县疫情防控实际情况,经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有序开放部分经营场所。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不开放的经营场所

全县范围内文博场馆、体育场馆、影剧院、旅游景点、KTV、棋牌室、网吧、电子竞技游戏厅(室)、洗浴中心、游泳场(馆)、麻将室、台球室、健身房、酒吧、美容院、美甲店、足疗店、采耳店、线下培训机构、夜市摊点等,开放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有序开放的经营场所相关要求

1、按照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商家要加大对所属经营场所消毒力度和频率,确保场所通风,严禁密闭经营。

2、商家安排专人做好进店顾客测量体温、登记信息、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周口通场所码”工作,劝导顾客佩戴口罩,保持“一米”间隔线,并配备免洗抑菌洗手液等必要的防疫物资。

3、控制进店人数,积极采取限流措施,确保同一时间段,进店人员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

4、商家要加强对所属员工管理,督促员工严格执行“两点一线”作息,掌握好员工及其共同生活亲属身体健康状况、人员交往、旅居史等重要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隐瞒。

5、饭店禁止堂食,可以外卖、打包等形式经营。

为确保鹿邑县部分经营场所有序开放,相关场所管理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加大巡查力度,一旦发现未按规定履行疫情防控责任的,坚决予以关停。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将对管理部门履职情况及经营场所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监管不到位的部门和未按要求落实防控措施的商户,严格问责和处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鹿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月17日

热门推荐
Copyright © 2009-2016   关于我们|广告服务|版权声明|联系方式|友情链接|豫ICP备07502457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