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记者问】培养良好行为习惯 提升社会文明程度

2020-12-17 10:33:06 来源: 周口网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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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周口日报社记者问:市文明办是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主管部门,《周口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对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市民素质提升有哪些帮助,市文明办将采取哪些措施贯彻落实《条例》?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市文明办

周口日报社记者问:市文明办是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主管部门,《周口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对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市民素质提升有哪些帮助,市文明办将采取哪些措施贯彻落实《条例》?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刘淑君答:《条例》的出台,对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对提升广大市民文明素质都将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首先,近年来,市委、市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不断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城市文化品质、群众生活质量为重大民心工程,全力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归属感、幸福感。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经验需要上升为制度予以固化,制定《条例》,能够有效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促进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法治化、常态化。其次,虽然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公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得到了不断提升。但是,不文明行为、不良风气仍一定程度存在,特别是在交通秩序、环境卫生等领域仍然存在一些不文明现象。广大人民群众对电动车逆向行驶、机动车不礼让行人、高空抛物、犬类扰民、噪声扰民等不文明现象反映强烈。《条例》作为综合性、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地方性法规,为文明行为立规树矩,从而引导和推动全市上下树立文明观念,培养良好行为习惯,提升社会文明程度。

市文明办将采取以下措施贯彻落实《条例》:

1、印发《条例》单行本10万册,向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免费发放,组织各级文明单位进行学习,通过发放宣传单、知识竞答、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进行宣传,积极营造宣传条例、学习条例的浓厚氛围。同时,组织志愿者在车站、宾馆、饭店、公园、广场、景区等人流密集场所设立宣传台,向广大市民群众发放《条例》小册子,并制作有针对性的宣传品供群众学习浏览,引导广大市民自觉尊德守礼、文明守法。

2、组织新闻媒体广泛进行宣传,着重宣传《条例》条文及实施的意义,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志愿服务站等平台,充分利用微信、抖音等新媒体手段,通过采取学习研讨、评论解读、案例剖析等多种形式,不断扩大《条例》宣传面、覆盖度和知晓率,引导广大群众学以致用、规范言行,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3、举办《条例》内容学习培训班,成立由相关专家、执法人员、志愿者组成的《条例》宣讲团,深入乡镇、社区、学校等进行宣讲,重点围绕《条例》的主要内容、理解适用及执法程序进行学习培训,保障《条例》全面实施。

4、积极协调相关单位成立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协调小组,定期召开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会议,协调解决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的重大问题,建立和完善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的监督检查、投诉举报、教育指导、奖励惩戒机制。

采写:周口广电全媒体记者 刘勇

编辑:陈盼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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