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川汇区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老物件的通告社会各界及广大市民朋友们:为深入挖掘、保护、传承和展示周口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形成全社会了解、关心、支持、参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创建的浓厚氛围
川汇区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老物件的通告
社会各界及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深入挖掘、保护、传承和展示周口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形成全社会了解、关心、支持、参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创建的浓厚氛围,全力打造“道德名城、魅力周口”,现面向全社会开展公开征集老物件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在全区范围内征集反映近现代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变迁、文化艺术、群众生产生活等各方面的实物。
二、征集内容
(一)老条石、老青砖、门槛石、门鼓石(抱鼓石)、车辙石、石砖、石磨、石制品、古建筑老构件等古城、古街、古民居相关物品。
(二)具有科学、艺术、历史价值的石碑、石刻、石雕、石鼓、井圈等相关物品。(三)能够反映川汇区过去传统民居生活的老旧家具、陈设装饰老物件等。(四)反映川汇区各民族衣、食、住、行、婚、丧、喜、庆等方面的民族民俗物品。(五)川汇区各时期具有代表性的且存世较少、濒将退出使用的算盘、竹编、木秤、木锨等生产工具和生活用具。(六)川汇区民间有代表性的年画、剪纸、皮影、雕刻、漆器、壁画、服饰、头饰、刺绣等民间艺术品、工艺品。 (七)反映川汇区社会变革和风土人情的老照片、老画报、计划经济和建国早期的票证、影像资料等。(八)有关川汇区历史名人的遗物、用品、著作、题词、图文等实物资料。 (一)征集的物品外观要相对完整,原则上老物件完好程度要达到收藏、展示的要求,有利于保管、使用。(二)应征老物件具有一定的历史价值或代表性,能反映城市形成、变迁和发展。(一)捐赠。本着自愿的原则,鼓励团体或个人发扬奉献精神无偿募捐,接受个人、单位、团体的捐赠。对无偿捐赠的老物件,为捐赠者颁发证书,展出时标明捐赠人姓名;对于捐献的一些有历史意义的老物件,将根据捐献者的讲述进行文字整理,用于后期的展示并在展示标签上永久标识捐献人姓名。(二)收集。区直各部门、机关事业单位、各办事处应加强该类物品的收集,对现保存保管的老物件,进行清查登记造册,并上报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在征集范围内的,采取无偿征调的方式,各相关单位应加强政策法规和大局意识的宣传,做好征集动员配合工作。(三)征收。按照自愿出售的原则,民间个人收藏者或收藏组织、协会等保存、保管的具有重要价值的老物件,由文物部门组织专家评议通过后,按相关程序征收。通过捐赠、收集、征收程序征集到的老物件,由征集单位统一进行登记、分类和保管,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议,对认定为文物的老物件转交博物馆收藏展示,对反映老百姓传统生活习俗的老物件在历史文化街区适当位置进行合理摆放或应用,让活生生的历史信息在原来的街区延续,让城市留住记忆,让人们记住乡愁。征集办公室地址:川汇区创建历史文化名城指挥部办公室(川汇区滨河南路老街北口路西大院);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022年 11月 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