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台讯 6月5日,沈丘县公安局成功打掉一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窝点,抓获十余名嫌疑人,查获野生蟾蜍2700多只,重254斤。
据了解,6月4日夜11时,沈丘县公安局石槽派出所和县渔政部门工作人员在巡逻过程中,抓获了一名捕捉“三有”野生动物(蟾蜍)的违法犯罪嫌疑人。派出所工作人员经过根据其交代的线索,立即组织人员,连夜成功抓获十余名嫌疑人并捣毁一非法野生动物收购点。
目前,抓获的十余人以涉嫌非法狩猎犯罪已移交到沈丘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野生蟾蜍已放归大自然。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沈丘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教导员赵大立:“为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沈丘县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加强野生动物管理的通告,沈丘县域为禁止狩猎区域,全年为禁猎期,并公布了禁用猎捕工具和方法。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在禁猎期、禁猎区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处罚金。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增强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发现有非法捕捉野生动物的行为,及时向警方举报。”
周口广电融媒体记者 高留生 沈丘台 卢冠东
编辑:陈盼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