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台讯:为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太康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开展“为民办实事”活动,针对案件办理中发现的用人单位招用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违反《劳动法》,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问题,就相关部门在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制发了检察建议。
日前,太康县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干警到太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送达检察建议书,建议该局要对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问题加强和改进管理监督工作,并与该局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座谈。
座谈会上,太康县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了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开展法律监督的职责和将于2021年6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重要意义;介绍了刑法规定与劳动监察业务工作相关联的罪名,宣读了检察建议书。
太康县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通过检察建议送达、搭建协作联动平台,推动检察机关和相关责任主体依法履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实施打好前战,做好宣传,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周口广电融媒体记者 许猛
编辑:陈盼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