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广播电视台记者问:“请问孙杰副局长,失信的市场主体在社会上将受到什么影响?能否举具体的事例来说明在实际工作中如何执行?
周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孙杰答:首先我们要弄清什么情况下企业会被列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根据原国家工商总局第68号令和83号令的规定,企业在每一年的年报时间内未参加年报的,企业年报时弄虚作假的,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等都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被列入异常名录届满三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因直销违法、不正当竞争违法、广告违法、传销违法等两年内受到三次行政处罚的都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失信的市场主体将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会被限制或者禁入。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例如2020年7月份,周口市某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在银行贷款办理业务时被告知该公司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受限不能办理贷款。到市场监管部门查询后得知未按时年报被企业信用监管系统自动“列异”。该公司在迅速补齐移出所需资料后,工作人员按流程操作,将其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才拿到了银行贷款。
失信或者严重失信企业即使补齐了相关手续,被市场监管部门移出失信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恢复正常了,也会在信用监管系统内留有曾经失信的记录和痕迹,也将影响企业自身的信誉度。因此,提醒广大的市场主体。重视年报、积极年报,树立年报公示就是诚信承诺,不年报公示就是失信的思想理念。一定要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合法合规的进行经营。
按照规定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是法定的企业年报时间,一定不要逾期进行申报。不要因为年报而影响经营的活力。
采写:周口广电融媒体记者 徐成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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