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网讯:7月7日,是今年高考第一天。当天下午1点20分,鹿邑县卫真派出所接到110指令,一名考生吃完午饭后,将存有准考证的书包遗忘在饭店里。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发现该名考生就读于县一高,在三高考点参加考试,为不耽误该考生考试,民警决定先把准考证送往三高考点,在途中与一高和三高学校负责人联系,最终通知到考生本人。开考前该考生在三高考点拿到了自己的准考证,正常参加了下午的数学考试。
公安民警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前往考场前一定要检查好身份证、准考证等证件,遇到困难时可及时向执勤民警求助。
采写:周口广电全媒体记者 朱凡 通讯员 石中华 苑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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