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台讯:周口市税务局温馨提示:为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所得税方面国家出台以下优惠政策:
(一)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二)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三)企业和个人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应对疫情物品允许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
(四)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取得政府规定标准的疫情防治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单位发放的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医药防护用品等免征个人所得税。
编辑: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