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全市行政事业单位
恢复正常上班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根据《周口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周疫情防指(2020)13号)要求,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从2020年2月24日(周一)起,全市各级行致事业单位(学校除外)取消弹性工作制,恢复正常上班。请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中央、省、市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切实做好办公场所的消毒通风等工作,加强对返岗人员的健康监测和筛查,维护好机关单位正常秩序,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