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网讯 记者从周口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了解到,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各类应急物资、生活物资、重点生产物资、医护及防控人员的运输保障工作,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出通告,为各类应急物资、生活物资、重点生产物资、医护及防控人员的运输车辆办理应急运输通行证。
据了解,应急运输通行证分为A证和B证。A证:适用于跨省应对疫情各类应急物资、生活物资、重点生产物资、医护及防控人员的运输,一次一证、一车证、证车一致。B证:适用于省内应对疫情各类应急物资、生活物资、重点生产物资的运输。由省交通运输厅、公安厅联合印制,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等部门协调对应省级主管部门,分别向重点企业发放,企业支配、车不定证、每车必带、出车报备。
A证的办理程序:由市交通运输局按照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应急任务指令,向承运单位或驾驶人提供信息登记和通行证式样的电子版,由承运单位或驾驶人自行打印、自行填写、随车携带。
B证的办理程序: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协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向应急物资、重点生产物资领域重点企业统一发放;由市商务局协调省商务厅向生活物资领域重点企业统一发放;涉及到其他应急物资运输的,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协调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放。
办理联系人: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毛科技18135756108、市交通运输局陈志勇186380762、张亚东13193607989、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王立新13592242223、闫巍18336505188、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张磊1367380988、市商务局齐松涛15039908000。
同时,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对持有通行证的承担应急运输任务的车辆,实行绿色通道政策,优先快速通行,去程或返程空载的,也均免收全程车辆通行费。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和政府有关部门要确保辖区范围内道路通行通畅。交通运输、公安、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等部门要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加大抽检力度,依法依规从重处理违规使用通行证、假冒应急运输车辆等行为,并纳入信用管理。使用期限,国家、河南省、周口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期间具体要求详见《河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顺畅通行的通知》。
监督电话: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394-8355589、市交通运输局12328(24小时)、市公安局交警支队0394-838313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0394-8227339、市商务局0394-8219636。
周口广电全媒体记者 王振伟 张亮
编辑: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