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4月22日起有序开放部分经营场所。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开放范围
1.4月22日起允许开放的经营场所:全县范围内商场、超市、理发店、农贸市场、农资市场、母婴用品店、宾馆酒店(暂不开放洗浴业务)、餐饮(暂不堂食)、金融机构营业网点、物流快递网点和移动、联通、电信营业网点等与居民生活相关的经营场所。
2.4月30日起允许开放的经营场所:药店、诊所、书店、文具店和服装、百货、五金、家电等经营场所,开放时间将视情况进行调整。
3.暂不开放的经营场所:影剧院、棋牌室、网吧、酒吧、KTV、游戏厅、电竞室、台球室、彩票店、健身房、游泳馆、洗浴、足浴足疗、美容机构和按摩店等,具体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二、相关要求
1.允许开放的场所,经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开业。经营场所要有测温设备、有专职防控员、有“三码”、有相关的防疫物资。
2.所有允许开业的经营场所,一律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一米线”等防疫措施。对不落实防疫措施的,发现一次的立即停业整改并进行行政处罚,第二次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未经验收私自开业的,一经发现立即停业整改并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不允许开业而私自开业的,一经发现,对当事人严肃处理。
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要珍惜来之不易的良好局面,共同维护抗疫胜利成果,自觉遵守防控规定,主动落实防控措施,筑起疫情防控的铜墙铁壁。
太康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