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台讯 “我对诬告现任电工并对高朗供电所及太康县供电公司造成的不良影响深表歉意,愿意为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太康供电公司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本人自愿在《河南日报》上公开致歉,对此事件造成的后果愿承担全部责任,并深表歉意,特此道歉”。1月28日,太康县高朗乡前岗行政村村民李某在《河南日报》刊登道歉信,就通过客服热线诬告高朗供电所电工张士玉的行为向高朗供电所及太康县供电公司公开致歉。
1月6日中午,李某拨打国家电网95598客服热线,投诉辖区电工张士玉“更换电表箱收取200元钱,需请客吃饭才给更换电表箱”。
接报投诉工单后,太康县供电公司高度重视,立即指派纪委、营销等部门组成调查组前往高朗供电所调查核实。在电工张士玉本人否认投诉后,调查组又找到李某本人核实情况。刚开始其不承认是他投诉的,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李某道出了事情原委。
原来,李某与前岗辖区已退休的前任电工有一些个人矛盾,加上1月6日这天中午又喝了一些酒。神志有些模糊的李某想到和前任电工之间的一些不愉快,越想越气,萌生了通过95598客服热线投诉出口恶气的想法。
当太康县供电公司组成的调查组向其了解情况时,李某的酒已醒了一大半。当得知因他的恶意投诉对电工张士玉及太康县供电公司造成很大困扰时李某更是后悔不已。为了消除因恶意投诉造成的不良影响,经过深思熟虑后,李某作出了登报向张士玉及太康县供电公司致歉的举动。
周口广电融媒体记者谢明 通讯员 邱志强 姚化刚
编辑:陈盼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