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地官宣:开始契税补贴

2026-03-14 20:30:42 来源: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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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关于市区商品房契税缴纳补贴办法的通告为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根据《三门峡市进一步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措施的通知》(三政办〔2023〕31号)有关规定,现将三门峡市区(

 关于市区商品房契税缴纳补贴办法的通告


为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根据《三门峡市进一步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措施的通知》(三政办〔2023〕31号)有关规定,现将三门峡市区(不含陕州区,下同)商品房契税缴纳补贴办法通告如下:


一、补贴范围


三门峡市区内已购买商品房(不含二手房,下同)但尚未缴纳契税的购房人。


二、补贴标准


凡在2026年3月16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缴纳商品房契税且符合补贴范围的,按缴纳契税总额的20%给予补贴(以契税实际缴纳日期为准)。2026年3月15日(含)之前及2026年7月1日(含)之后缴纳的,不享受本次补贴政策。


三、缴纳方式、办理地点和所需资料


(一)缴纳方式


1.河南省电子税务局网上缴纳。纳税人通过电脑登录河南省电子税务局,按照操作流程进行办理。


河南省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s://etax.henan.chinatax.gov.cn:8443。可通过百度搜索关键词“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电子税务局官网”访问。


电子税务局具体操作流程可百度搜索关键词“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峡市税务局官网”,在官网首页通知公告栏目中浏览。


纳税人可通过微信、支付宝支付,自行打印契税完税证明。


2.手机端掌上办理。


线上三门峡手机端掌上办理。纳税人可通过注册登录“线上三门峡APP”,点击“增量房契税缴纳”,根据提示办理。


电子税务局手机端掌上办理。纳税人可通过注册登录“电子税务局APP”切换地区为河南省,点击-【更多】-【特色业务】-【增量房契税申报】,根据提示办理。


纳税人可通过微信、支付宝支付,自行打印契税完税证明。


鼓励通过网上和掌上办理,省时便捷,无需提供各种纸质资料,且24小时均可办理。


3.现场缴纳(仅限工作日办理)。携带所需资料,本人或代理人前往契税征收大厅缴纳,缴纳地址如下:


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天鹅韵酒店后)“市区商品房契税征收大厅”。


纳税人可通过云闪付、银联卡、微信、支付宝、现金等方式缴纳。


(二)现行契税缴纳政策


图片


(三)现场办理所需资料


纳税人未婚:身份证、购房发票、购房合同、户口本等原件与复印件;房屋套次查询证明原件。


纳税人已婚:夫妻双方身份证、购房发票、购房合同、户口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的户口本)、结婚证等原件与复印件;家庭成员房屋套次查询证明原件。


纳税人离异:身份证、购房发票、购房合同、户口本(本人及负责抚养的未成年子女的户口本)、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家庭成员房屋套次查询证明原件。


纳税人丧偶:身份证、购房发票、购房合同、户口本(本人及未成年子女的户口本)、结婚证、配偶的注销证明(若户口本上已显示丧偶,结婚证及配偶的注销证明可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家庭成员房屋套次查询证明原件。


家庭成员(指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房屋套次查询证明是指住建局开具的《合同备案信息查阅证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具的《房屋登记信息查阅证明》,家庭所有成员都要开具,且必须提供原件。契税集中征收大厅可自助查询。


(四)特别提醒


1.现场缴纳契税,以上所需资料由工作人员审核原件,需留存复印件一份。请提前准备好复印件。若代办,需提供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2.现场缴纳契税和网上缴纳契税,均需以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具的正式发票为依据,预收款发票或不征税发票不能作为缴纳契税的依据。


四、补贴资金发放


1. 通过河南省电子税务局网上办理或“线上三门峡APP”、“电子税务局APP”手机端办理的,均可直接在“线上三门峡APP”填报接收补贴相关信息。


2. 通过现场缴纳方式办理的,填写《市区商品房契税缴纳补贴申领单》,并提交到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设立的“财政补贴”窗口。需身份证、契税完税证复印件,并填报接收补贴的账户账号信息。


3. 补贴申请受理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


4.在接收到纳税人提交的补贴信息后,经住建部门审核,确认手续齐全正确无误,于45日内将财政补贴发放到纳税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温馨提示:


契税征收咨询电话 0398—2611688


财政补贴发放咨询电话 03982839689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咨询电话 03982982651


市政务服务中心财政窗口咨询电话 03982806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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