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间勘查解纠纷 不负农耕不负春

2024-04-15 16:43:57 来源: 周口网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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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台讯 一年之计在于春,当前,农民群众正在抢抓农时开展春季农业生产,扶沟县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司法服务延伸到田间地头、农家小院,用真心耐心为春耕生产保驾护航。近日,扶沟县韭

本台讯 一年之计在于春,当前,农民群众正在抢抓农时开展春季农业生产,扶沟县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司法服务延伸到田间地头、农家小院,用真心耐心为春耕生产保驾护航。

近日,扶沟县韭园镇大岗村的刘某、邵某一纸诉状将同村村民杨某告上法庭,要求杨某立刻砍伐掉栽种在与两原告可耕地相邻的55棵杨树。据了解,被告杨某在安罗高速公路南侧有一块与两原告相邻的可耕地,由于地块较小,种植农作物产量小又麻烦,于是杨某就在地里栽种了55棵杨树,目前树木已逐渐长高达10米左右,严重影响两原告耕种农作物的生长,双方协商未果,遂诉至法庭要求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扶沟县法院韭园法庭庭长孙斌进行了解后,发现双方已就此事找村委会协商多次未果,积怨已久,矛盾一触即发。为彻底化解矛盾,孙斌法官联合民一庭庭长范娜娜到现场进行勘查,商议科学合理的砍伐方案。考虑到土地相邻纠纷在农村多见多发,双方又是同村村民,为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法庭决定在大岗村文化广场审理此案,并邀请村干部和群众现场旁听。

庭审过程中,孙斌法官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诉辩意见后,准确归纳争议焦点,并将调解贯穿整个庭审始终。见双方还是互不相让,法官又从乡亲情谊入手,推心置腹地消解双方心中的抗拒情绪。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保障当事人春季农耕生产顺利进行。

同时,法官们现场向村民们开展农业生产普法宣传活动,结合近年来处理的邻里纠纷及排除妨害纠纷案件给旁听群众以案普法。

这起矛盾纠纷的成功化解,是扶沟法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诉源治理的一个缩影。今后,该院将持续创新工作机制,将巡回审判融入到人民法庭建设中去,采取多元化、多渠道沟通调解的方式,努力将矛盾化解在萌芽、化解在诉前,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

周口广电融媒体记者 谭爱花 冯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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